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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北方网讯:天津市税务局、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人民银行天津分行、天津银保监局、市网信办六部门近日联合签署“关于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的合作备忘录”。按照合作备忘录,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信息将及时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纳入天津市个人综合信用评价(即“海河分”)和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。纳税人对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有关涉税信息存在异议的,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异议申请,税务机关会及时回复并反馈结果。
据悉,“海河分”主要应用于“信用+”惠民应用场景,目前已开通“信易游”“信易行”“信易健”“信易停”“信易购”等多个领域,并与杭州“钱江分”、厦门“白鹭分”实现互通互认和应用场景共享。目前,“海河分”已首批适用于“信用+共享单车”“诗画山水、乐享蓟州”等场景。按照合作备忘录,合作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,给予守信纳税人更多机会和便利,对失信当事人采取取消优惠、提高保障金等增加交易成本的措施。各金融机构在办理贷款、信用卡等金融业务时,也可参考个人征信系统、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的纳税信用情况。若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存在严重失信信息,有可能在公务员录用和调任以及职务职级确定、人才引进、表彰奖励、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、资金和项目支持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方面受到限制。
据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,税务机关将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,在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前,通过短信、电话、个人所得税App等多种渠道进行多轮次提示提醒。对多轮次提醒仍未改正的,税务机关也会履行相应程序告知纳税人。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、消除不良影响的,可以通过做出信用承诺,参与信用知识学习、税收公益活动或信用体系建设公益活动,完成信息更正。(津云新闻编辑刘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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