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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新闻网-首屏新闻成都7月31日讯(记者 许雨珂)7月31日,四川省水利厅联合四川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蓝色预警:2023年7月31日20时至8月1日20时,宜宾市翠屏、叙州、南溪、江安、长宁、高县、筠连、珙县、屏山,自贡市富顺、荣县、沿滩、贡井、自流井、大安,内江市威远、资中、隆昌、东兴、市中区,乐山市峨边、峨眉山、马边、沐川、沙湾、五通桥、市中区、犍为、井研,资阳市雁江、安岳,眉山市仁寿,泸州市纳溪、江阳、龙马潭、泸县,凉山州雷波、昭觉、会理、甘洛、宁南、金阳、美姑、普格、越西、德昌、西昌,攀枝花市米易,雅安市石棉,甘孜州泸定等50 个县(市、区)可能发生山洪灾害。
预警图
同时,记者从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,四川省气象台31日16时发布暴雨蓝色预警,综合考虑前期降雨情况和当前雨情、汛情变化趋势,按照《四川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(试行)》规定,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,7月31日18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四级应急响应,要求厅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、相关市(州)水利(水务)局按照职责分工,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。
水利厅发布防御要求:立即通报乡镇、村和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,所有责任人务必立即上岗到位;密切关注天气预报、降雨水位和危险区预警情况;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;按照《四川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规程》,加强监测预警、适时启动预案,及时、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,强化转移路线与安置区安全监管;严格落实“七个坚决、七个一律”要求。
(图片来源于四川省水利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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